桃園市立東興國民中學
事務組長
公告日 | 114/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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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02 ~ 114/05/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東興國民中學 |
職稱 | 事務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中壢區廣州路25號 |
工作內容 | 總務處事務組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現(曾)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於報名截止日前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熟諳政府採購業務並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五、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加班者(留職停薪尚未復職者請勿報名)。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5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掃描上傳資料如下: 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考試及格證書、大專以上畢業證書、退伍令(無則免附)、現職及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採購證照、英檢證書..等)。【上傳資料未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校務用人需求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係預估缺,視原任人員離職後始確定錄取(錄取公告刊登於本校網站https://www.dsjhs.tyc.edu.tw/之公佈欄),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依序遞補該職缺為限,期滿即喪失資格。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事務組長
114/04/10~1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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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2 ~ 114/05/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東興國民中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總務處事務組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現(曾)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於報名截止日前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熟諳政府採購業務並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五、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加班者(留職停薪尚未復職者請勿報名)。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5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掃描上傳資料如下: 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考試及格證書、大專以上畢業證書、退伍令(無則免附)、現職及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採購證照、英檢證書..等)。【上傳資料未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校務用人需求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係預估缺,視原任人員離職後始確定錄取(錄取公告刊登於本校網站https://www.dsjhs.tyc.edu.tw/之公佈欄),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依序遞補該職缺為限,期滿即喪失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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