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副工程司
公告日 | 114/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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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02 ~ 114/05/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職稱 | 副工程司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
工作內容 | 一、專案經費編列、工程發包、預算執行管控等事務。 二、辦理工程品質、進度控制、勞安及環衛等工程管理。 三、議會質詢、人民陳情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三)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之合格實授。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五) 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六) 具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請於114年5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未填寫「簡要自述」或證明文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網站。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五)本案聯絡人:04-22289111分機61662侯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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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2 ~ 114/05/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職稱
副工程司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專案經費編列、工程發包、預算執行管控等事務。 二、辦理工程品質、進度控制、勞安及環衛等工程管理。 三、議會質詢、人民陳情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三)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之合格實授。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五) 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六) 具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114年5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未填寫「簡要自述」或證明文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網站。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五)本案聯絡人:04-22289111分機61662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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