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深坑區公所
臨時人員
| 公告日 | 113/11/25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22 ~ 113/11/2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深坑區公所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臨時人員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深坑區深坑街10號2樓 |
| 工作內容 | 1.民政災防課業務。 2.乙方接受甲方之指揮監督,並服從甲方工作規則與紀律及工作場所之調派,乙方工作事項由甲方視業務需要指派之。 |
| 資格條件 | 依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任用標準每月薪資2萬7,976元整 甲方通知僱用乙方為非編人員乙方於新進時,應先經試用,試用期以三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成績考核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終止契約,如須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1.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服務熱忱主動積極工作態度、無不良紀錄且配合度高者。 2.高中(職)以上畢業。 3.有公務機關工作經驗尤佳,須熟諳電腦文書操作(中文打字30字/分)。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所列各款情事。 |
| 聯絡方式 | (ㄧ) 應檢具資料證件: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履歷表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如有其他證明文件請一併附在後面。 (二)報名方式:有意願至本所服務者,請備齊應檢附證件,於113年11月28日前寄達或113年11月28日下午5時前親送新北市深坑區公所秘書室收(222新北市深坑區深坑街10號) ,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災防課臨時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送達均不受理。任用與否均不退件。本次正取2人,備取2人,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中文打字測驗,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結果將於本所網站公告。 (四) 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民政災防課吳課長,電話02-26623116分機201。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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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2 ~ 113/11/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深坑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臨時人員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民政災防課業務。 2.乙方接受甲方之指揮監督,並服從甲方工作規則與紀律及工作場所之調派,乙方工作事項由甲方視業務需要指派之。
資格條件
依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任用標準每月薪資2萬7,976元整 甲方通知僱用乙方為非編人員乙方於新進時,應先經試用,試用期以三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成績考核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終止契約,如須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1.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服務熱忱主動積極工作態度、無不良紀錄且配合度高者。 2.高中(職)以上畢業。 3.有公務機關工作經驗尤佳,須熟諳電腦文書操作(中文打字30字/分)。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所列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ㄧ) 應檢具資料證件: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履歷表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如有其他證明文件請一併附在後面。 (二)報名方式:有意願至本所服務者,請備齊應檢附證件,於113年11月28日前寄達或113年11月28日下午5時前親送新北市深坑區公所秘書室收(222新北市深坑區深坑街10號) ,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災防課臨時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送達均不受理。任用與否均不退件。本次正取2人,備取2人,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中文打字測驗,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結果將於本所網站公告。 (四) 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民政災防課吳課長,電話02-26623116分機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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