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
駕駛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0/23 ~ 113/11/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嘉義市 |
工作地點 | 嘉義市西區新民路221巷80號 |
工作內容 | 擔任首長座車駕駛、車輛管理、環境清潔、兼辦總務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待遇依技工工餉薪點 120~170 ,月支報酬新臺幣 32,210~38,110 元。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及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如非現職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二、具職業小客車(含以上)駕駛執照。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25日下午5時止,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室(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或親送至本室。 二、報名須檢附證件: (一) 甄選駕駛履歷表正本。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四) 最近三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五) 職業小客車(含以上)駕駛執照影本。 (六) 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以上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原)本相符」(如涉不法,刑責自負)。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之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室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備取者後補期間為 6 個月。 四、聯絡人:本室總務劉小姐 電話:05-2835172分機51 傳真:05-2835178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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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0/23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
職稱
駕駛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擔任首長座車駕駛、車輛管理、環境清潔、兼辦總務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待遇依技工工餉薪點 120~170 ,月支報酬新臺幣 32,210~38,110 元。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及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如非現職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二、具職業小客車(含以上)駕駛執照。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25日下午5時止,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室(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或親送至本室。 二、報名須檢附證件: (一) 甄選駕駛履歷表正本。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四) 最近三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五) 職業小客車(含以上)駕駛執照影本。 (六) 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以上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原)本相符」(如涉不法,刑責自負)。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之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室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備取者後補期間為 6 個月。 四、聯絡人:本室總務劉小姐 電話:05-2835172分機51 傳真:05-283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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