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書記

公告日 114/05/05
刊登起迄日 114/05/05 ~ 114/05/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工作內容 1、協辦議會案件管制考核作業。 2、本局案件管制考核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銓敘審定合格實授(或相當)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未受過懲戒處分。 4、具備公文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1、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列共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如有任何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706人事室孫小姐,業務問題請洽秘書室羅科員(分機6084)。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5 ~ 114/05/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協辦議會案件管制考核作業。 2、本局案件管制考核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銓敘審定合格實授(或相當)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未受過懲戒處分。 4、具備公文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1、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列共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如有任何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706人事室孫小姐,業務問題請洽秘書室羅科員(分機6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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