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科員
公告日 | 114/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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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05 ~ 114/05/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 |
工作內容 | 一、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年度預算先期作業之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政府公共建設計畫與政策,包括衛生福利、原民及客家等類別之審議及協調推動。 三、地方創生業務之審議及協調推動。 四、彙辦立法院備詢題庫。 五、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限身心障礙人員【本職缺係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者。 三、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公務人員,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都市計畫、土地管理、土木、地政、統計等相關科系畢業。 五、具參與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衛生福利等類別政策規劃、建設相關計畫、預算編列等工作經驗者為佳。 |
聯絡方式 |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19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審定函及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5/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5 ~ 114/05/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年度預算先期作業之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政府公共建設計畫與政策,包括衛生福利、原民及客家等類別之審議及協調推動。 三、地方創生業務之審議及協調推動。 四、彙辦立法院備詢題庫。 五、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限身心障礙人員【本職缺係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者。 三、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公務人員,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都市計畫、土地管理、土木、地政、統計等相關科系畢業。 五、具參與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衛生福利等類別政策規劃、建設相關計畫、預算編列等工作經驗者為佳。
聯絡方式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19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審定函及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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