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資訊處
約聘資安系統分析師

公告日 114/05/06
刊登起迄日 114/05/06 ~ 114/05/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資訊處
職稱 約聘資安系統分析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政府資訊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
工作內容 一、分析監控中心的資安威脅、異常行為與攻擊趨勢,並提出改善資安監控準確性的建議方案。 二、資安事件應變處理、追蹤管理及事後的安全測試,以及跨機關協調資安管控。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三、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3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聯絡方式 約聘薪點:520薪點(折合新臺幣70,200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規定辦理,勞健保費率及所需經費依各該主管機關公告調整,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報名方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簡要自述不得空白,不足部分可自由新增列數;填表人欄位務必親筆簽名,未簽名者視同證件不齊不予受理)、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資安證照影本、工作經驗年資證明影本(請用A4影印裝訂、相關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經本人簽名蓋章,未加註與正本相符或缺漏簽名蓋章者,視同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於徵才期間親自報名或郵局寄達至本處人事單位收。(以郵戳為憑、註明聯絡電話)。 甄選方式:採二階段方式辦理 一、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一) 基本資料審查: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簡要自述不得空白,不足部分可自由新增列數;填表人欄位務必親筆簽名,未簽名者視同證件不齊不予受理)、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資安證照影本、工作經驗年資證明影本 (二) 第一階段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辦理第二階段(筆試、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第二階段:筆試、面試(筆試佔60%、面試佔40%) 筆試及面試場地分開,時間在同一天分為上、下午時段分別辦理。 (一) 筆試 1. 筆試日期:另行通知(與面試同一天辦理) 2. 筆試時間:150分鐘 3. 筆試地點:高雄市政府資訊處 4. 筆試題型:上機測驗 5. 筆試題目:筆試為2份不同命題,筆試當天由監考人員隨機抽出1份作為當日筆試應考之考題。 6. 筆試全程由應試人員親自作答,禁止代考代答,並統一使用本處所提供的考場網路作答,其他私用4G、5G等網路無法作答。 7. 筆試考場備有電腦設備供應試人員作答使用(作業系統為Windows 11),應試人員亦可自行攜帶電腦到考場作答使用。 8. 本處不提供解題所需的相關工具,如有需要請自行安裝使用。 (二) 面試 1. 面試日期:另行通知(與筆試同一天辦理) 2. 面試時間:約10分鐘 3. 面試地點:高雄市政府資訊處 聯絡方式:詢問報名相關問題:人事室 林先生 電話:(07)3368333#2773;詢問業務相關問題:資通安全科 林先生 電話:(07)3368333#3916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 其  他: 一、 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二、 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通知甄選(筆試佔60%、面試佔40%),不合者恕不通知。 三、 增列候補人員2名(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內。 刊登網址: 一、 本處首頁/最新消息(https://dpc.kcg.gov.tw) 二、 行政院人事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三、 104人力網 備  註: 一、聘(僱)期間:本職缺係聘期制,自市府核准生效起(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後續每年依約聘計畫及成績考核,作為續聘之準據。 二、凡甄選總成績未達70分者,均不予錄取,得從缺,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錄取前或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應即刻停止聘僱用,如涉及刑責由應試人員自行負責法律相關刑責。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生效。經正式錄取人員應備齊相關證件正本,並於通知指定報到日繳交查驗,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屆時由備取(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四、填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部分,請務必詳細閱讀「填表說明」,有關工作經歷、專長和技能可在簡要自述補充說明。 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公布於本處網站。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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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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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析監控中心的資安威脅、異常行為與攻擊趨勢,並提出改善資安監控準確性的建議方案。 二、資安事件應變處理、追蹤管理及事後的安全測試,以及跨機關協調資安管控。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三、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3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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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薪點:520薪點(折合新臺幣70,200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規定辦理,勞健保費率及所需經費依各該主管機關公告調整,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報名方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簡要自述不得空白,不足部分可自由新增列數;填表人欄位務必親筆簽名,未簽名者視同證件不齊不予受理)、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資安證照影本、工作經驗年資證明影本(請用A4影印裝訂、相關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經本人簽名蓋章,未加註與正本相符或缺漏簽名蓋章者,視同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於徵才期間親自報名或郵局寄達至本處人事單位收。(以郵戳為憑、註明聯絡電話)。 甄選方式:採二階段方式辦理 一、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一) 基本資料審查: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簡要自述不得空白,不足部分可自由新增列數;填表人欄位務必親筆簽名,未簽名者視同證件不齊不予受理)、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資安證照影本、工作經驗年資證明影本 (二) 第一階段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辦理第二階段(筆試、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第二階段:筆試、面試(筆試佔60%、面試佔40%) 筆試及面試場地分開,時間在同一天分為上、下午時段分別辦理。 (一) 筆試 1. 筆試日期:另行通知(與面試同一天辦理) 2. 筆試時間:150分鐘 3. 筆試地點:高雄市政府資訊處 4. 筆試題型:上機測驗 5. 筆試題目:筆試為2份不同命題,筆試當天由監考人員隨機抽出1份作為當日筆試應考之考題。 6. 筆試全程由應試人員親自作答,禁止代考代答,並統一使用本處所提供的考場網路作答,其他私用4G、5G等網路無法作答。 7. 筆試考場備有電腦設備供應試人員作答使用(作業系統為Windows 11),應試人員亦可自行攜帶電腦到考場作答使用。 8. 本處不提供解題所需的相關工具,如有需要請自行安裝使用。 (二) 面試 1. 面試日期:另行通知(與筆試同一天辦理) 2. 面試時間:約10分鐘 3. 面試地點:高雄市政府資訊處 聯絡方式:詢問報名相關問題:人事室 林先生 電話:(07)3368333#2773;詢問業務相關問題:資通安全科 林先生 電話:(07)3368333#3916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 其  他: 一、 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二、 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通知甄選(筆試佔60%、面試佔40%),不合者恕不通知。 三、 增列候補人員2名(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內。 刊登網址: 一、 本處首頁/最新消息(https://dpc.kcg.gov.tw) 二、 行政院人事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三、 104人力網 備  註: 一、聘(僱)期間:本職缺係聘期制,自市府核准生效起(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後續每年依約聘計畫及成績考核,作為續聘之準據。 二、凡甄選總成績未達70分者,均不予錄取,得從缺,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錄取前或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應即刻停止聘僱用,如涉及刑責由應試人員自行負責法律相關刑責。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生效。經正式錄取人員應備齊相關證件正本,並於通知指定報到日繳交查驗,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屆時由備取(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四、填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部分,請務必詳細閱讀「填表說明」,有關工作經歷、專長和技能可在簡要自述補充說明。 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公布於本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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