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業務助理(比照聘用六等)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21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職稱 業務助理(比照聘用六等)
職系
職等 比照聘用六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3、5、6、7樓,32號4、6、7樓(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工作內容 1. 河防建造物之管理60%。 2. 河川之巡防與違法違害河防事件之取締及處分15%。 3. 河川使用申請案件之受理、審核、許可、廢止、撤銷及使用費之徵收10%。 4. 辦理河川區域內環境整理、違規物及廢棄物清理工作10%。 5. 其他有關河川管理行政業務5%。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國內外專科(含)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2年以上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曾於政府機關服務並具汽車駕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ㄧ)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上網搜尋下載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簡要自述內請敘明工作經歷如工作期程、職務及工作內容等)、最高學歷證明書(如有改名者,請附戶口名簿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平放裝入信封內,勿摺疊、勿裝訂、勿貼標籤,於113年11月25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寄達(依郵戳日期)或親送「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2號6樓桃園市政府水務局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河岸地工程管理科業務助理(比照聘用六等)。 (二)薪資標準: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三)甄選方式:經初審合格者,擇合適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者及未獲錄用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書面資料,恕不另行寄回。 (四)錄取名額:本局擇優錄取正取4人,候補8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以遞補性質相當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合適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 (五)僱用期間:自114年起。 (六)聯絡電話:03-303-3688 (分機3545) 水務局人事室謝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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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1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職稱

業務助理(比照聘用六等)

職系

職等

比照聘用六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 河防建造物之管理60%。 2. 河川之巡防與違法違害河防事件之取締及處分15%。 3. 河川使用申請案件之受理、審核、許可、廢止、撤銷及使用費之徵收10%。 4. 辦理河川區域內環境整理、違規物及廢棄物清理工作10%。 5. 其他有關河川管理行政業務5%。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國內外專科(含)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2年以上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曾於政府機關服務並具汽車駕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ㄧ)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上網搜尋下載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簡要自述內請敘明工作經歷如工作期程、職務及工作內容等)、最高學歷證明書(如有改名者,請附戶口名簿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平放裝入信封內,勿摺疊、勿裝訂、勿貼標籤,於113年11月25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寄達(依郵戳日期)或親送「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2號6樓桃園市政府水務局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河岸地工程管理科業務助理(比照聘用六等)。 (二)薪資標準: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三)甄選方式:經初審合格者,擇合適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者及未獲錄用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書面資料,恕不另行寄回。 (四)錄取名額:本局擇優錄取正取4人,候補8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以遞補性質相當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合適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 (五)僱用期間:自114年起。 (六)聯絡電話:03-303-3688 (分機3545) 水務局人事室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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