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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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05 ~ 114/05/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
工作內容 | 1.歸檔公文點收、立案編目、整理檢調及檔案管理計畫之擬定、推動執行及管考追蹤。 2.辦理市政府檔案管理督導考評作業及審核二級機關檔案銷毀目錄。 3.市府年度檔案管理調查,市府/檔管局相關綜合業務簽辦。 4.檔案目錄彙送、永久檔案清(查)理、鑑定及移轉。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高中以上畢業,熟悉個人電腦及office系統。 2. 基本公文撰寫能力。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
聯絡方式 | 1. 本甄選一律採通信報名,請檢附履歷表(如附件,詳細填寫、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簡要自傳,上述資料未備齊者,不予受理。 2. 上述資料請於114年5月9日下午5時前郵寄履歷資料至427003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加註「應徵約僱人員」)。 3. 報名人員所檢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4. 如對本公告內容尚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局秘書室,電話:(04)23289100#2988張先生(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5. 所送相關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電話通知),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6. 本次公開甄選除正選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2個月內有效。 7. 任用期間: 暫定114年5月19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視該缺回任情形增加、減少時間)。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4/08~114/04/14
|
公告日期
114/05/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5 ~ 114/05/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歸檔公文點收、立案編目、整理檢調及檔案管理計畫之擬定、推動執行及管考追蹤。 2.辦理市政府檔案管理督導考評作業及審核二級機關檔案銷毀目錄。 3.市府年度檔案管理調查,市府/檔管局相關綜合業務簽辦。 4.檔案目錄彙送、永久檔案清(查)理、鑑定及移轉。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高中以上畢業,熟悉個人電腦及office系統。 2. 基本公文撰寫能力。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聯絡方式
1. 本甄選一律採通信報名,請檢附履歷表(如附件,詳細填寫、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簡要自傳,上述資料未備齊者,不予受理。 2. 上述資料請於114年5月9日下午5時前郵寄履歷資料至427003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加註「應徵約僱人員」)。 3. 報名人員所檢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4. 如對本公告內容尚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局秘書室,電話:(04)23289100#2988張先生(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5. 所送相關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電話通知),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6. 本次公開甄選除正選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2個月內有效。 7. 任用期間: 暫定114年5月19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視該缺回任情形增加、減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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