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5/06
刊登起迄日 114/05/05 ~ 114/05/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 (新北市新莊區樹新路222號7樓)
工作內容 1、辦理違章建築認定及拆除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需配合加班。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報名期限內,將報名表件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送至本大隊,信封請註明【應徵5等約僱人員-工程員職務代理人】及【連絡電話】,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均不受理。 2、報名表件 (請以A4紙張檢附以下資料,並依序排放):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無則免附。 (5)報名資料原則不予退還,如需返還,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寫住址及收件人,俾利郵寄。 3、報名日期:自114年5月5日起至114年5月12日止,以郵戳或收文戳章為憑。 4、 報名方式:採「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 (1)掛號請寄送至「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人事室 邱小姐收」(機關地址:242065新北市新莊區樹新路222號7樓)。 (2)親送者請送至本大隊7樓服務櫃台蓋收文戳章。 甄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面試無適當人選時,本大隊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錄取名單於甄選程序結束後,公告於本大隊網站公佈欄(www.teardown.ntpc.gov.tw);錄取者,由本大隊另行通知,並依規定辦理後續僱用手續。 2、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擇優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用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註: 1、本職缺為5等約僱人員職缺,薪資280薪點,月支酬金為新臺幣38,948元,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另本大隊支付機關勞健保勞退金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自提6%勞退金。 2、錄取者須於報到時繳交符合職安法令規定之健檢報告正本,請至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網站查詢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大隊新進人員報到時,應檢附規定之體格檢查報告。) 3、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4、聯絡人:邱小姐02-22075911分機824。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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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4/09~1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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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2/07~11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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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5 ~ 114/05/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違章建築認定及拆除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需配合加班。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報名期限內,將報名表件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送至本大隊,信封請註明【應徵5等約僱人員-工程員職務代理人】及【連絡電話】,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均不受理。 2、報名表件 (請以A4紙張檢附以下資料,並依序排放):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無則免附。 (5)報名資料原則不予退還,如需返還,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寫住址及收件人,俾利郵寄。 3、報名日期:自114年5月5日起至114年5月12日止,以郵戳或收文戳章為憑。 4、 報名方式:採「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 (1)掛號請寄送至「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人事室 邱小姐收」(機關地址:242065新北市新莊區樹新路222號7樓)。 (2)親送者請送至本大隊7樓服務櫃台蓋收文戳章。 甄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面試無適當人選時,本大隊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錄取名單於甄選程序結束後,公告於本大隊網站公佈欄(www.teardown.ntpc.gov.tw);錄取者,由本大隊另行通知,並依規定辦理後續僱用手續。 2、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擇優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用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註: 1、本職缺為5等約僱人員職缺,薪資280薪點,月支酬金為新臺幣38,948元,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另本大隊支付機關勞健保勞退金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自提6%勞退金。 2、錄取者須於報到時繳交符合職安法令規定之健檢報告正本,請至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網站查詢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大隊新進人員報到時,應檢附規定之體格檢查報告。) 3、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4、聯絡人:邱小姐02-22075911分機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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