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臨時人員
| 公告日 | 114/05/06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28 ~ 114/05/0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無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二段177號或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 3 段 66 巷 8 之 1 號。 |
| 工作內容 | 1.校長公務車輛駕駛。 2.公務車輛清潔保養與維護(含校長座車及公務車共 2 輛)。 3.其他總務處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公私立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2.領有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且最近 3 年內無責任肇事紀錄者(如具職業大客車以上駕駛執照、諳汽車修護能力者尤佳)。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身心健康、品性端正、無酒駕等不良紀錄者。 |
| 聯絡方式 | 一、 請檢附: 1、履歷表(請務必詳填學經歷及上班時間內聯繫電話或手機,附貼最近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相關 經 歷證 明文件等資料(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個人自傳約 300 字(內容含: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個人專長及報名動機),於 114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寄送達(掛號郵 寄 至臺 北 市內 湖 路 2 段 177 號國 立臺 灣 戲曲 學 院 總 務處 收,並於信 封 上註 明 『應 徵本 校駕駛職務 』 ) ,逾 期 不予 受 理 。 二、初 審符 合 本校 需求 者 擇優 通 知面 談,不 合者,恕 不 退件 及 通知,如 欲退件 者 請附 回 郵 及 信封 並 填妥 收 件人 姓名 及 地址 。 三、總務處聯絡電話 :(02)27962666#1420。 四、僱用期間:預計自 114 年 5 月 15 日起。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5/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8 ~ 114/05/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校長公務車輛駕駛。 2.公務車輛清潔保養與維護(含校長座車及公務車共 2 輛)。 3.其他總務處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私立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2.領有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且最近 3 年內無責任肇事紀錄者(如具職業大客車以上駕駛執照、諳汽車修護能力者尤佳)。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身心健康、品性端正、無酒駕等不良紀錄者。
聯絡方式
一、 請檢附: 1、履歷表(請務必詳填學經歷及上班時間內聯繫電話或手機,附貼最近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相關 經 歷證 明文件等資料(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個人自傳約 300 字(內容含: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個人專長及報名動機),於 114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寄送達(掛號郵 寄 至臺 北 市內 湖 路 2 段 177 號國 立臺 灣 戲曲 學 院 總 務處 收,並於信 封 上註 明 『應 徵本 校駕駛職務 』 ) ,逾 期 不予 受 理 。 二、初 審符 合 本校 需求 者 擇優 通 知面 談,不 合者,恕 不 退件 及 通知,如 欲退件 者 請附 回 郵 及 信封 並 填妥 收 件人 姓名 及 地址 。 三、總務處聯絡電話 :(02)27962666#1420。 四、僱用期間:預計自 114 年 5 月 15 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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