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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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05 ~ 114/05/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勞工保險局納保組相關業務。 二、職務說明: (一) 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280薪點,並依現行薪點折合率每點139.1元,核給月薪3萬8,948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 (二) 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或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止(約114年10月)。 (三) 約僱人員在職期間各項事宜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需具備文書處理能力,熟悉微軟office軟體操作。 二、具原住民身分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12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如無帳號,請依網站指示前往註冊;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及身分證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另如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身分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無則視為非具該身分。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錄取資格。 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可遞補至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聯絡方式:02-23961266#2906梁小姐(人事法規) 02-23961266#1633姜先生(工作內容)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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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5 ~ 114/05/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勞工保險局納保組相關業務。 二、職務說明: (一) 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280薪點,並依現行薪點折合率每點139.1元,核給月薪3萬8,948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 (二) 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或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止(約114年10月)。 (三) 約僱人員在職期間各項事宜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需具備文書處理能力,熟悉微軟office軟體操作。 二、具原住民身分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12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如無帳號,請依網站指示前往註冊;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及身分證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另如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身分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無則視為非具該身分。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錄取資格。 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可遞補至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聯絡方式:02-23961266#2906梁小姐(人事法規) 02-23961266#1633姜先生(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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