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5/06
刊登起迄日 114/05/06 ~ 114/05/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4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宜蘭縣宜蘭市舊城南路1號)
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統計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商科相關科系畢業者。 2、如為專科學校商科畢業,需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3、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應黏貼2吋半身近照,表內各項欄位如個人基本資料、經歷及自傳等請詳述),並檢附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釘,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請於114年5月20日前寄(送)達【宜蘭縣宜蘭市舊城南路1號宜蘭縣政府消防局人事室收】,逾期送達、證件不全或填列不實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3、僱用期限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本次甄試應徵者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4、聯絡電話:03-9365027分機2103李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6 ~ 114/05/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4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統計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商科相關科系畢業者。 2、如為專科學校商科畢業,需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3、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應黏貼2吋半身近照,表內各項欄位如個人基本資料、經歷及自傳等請詳述),並檢附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釘,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請於114年5月20日前寄(送)達【宜蘭縣宜蘭市舊城南路1號宜蘭縣政府消防局人事室收】,逾期送達、證件不全或填列不實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3、僱用期限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本次甄試應徵者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4、聯絡電話:03-9365027分機2103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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