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5/06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06 ~ 114/05/2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4等 |
| 縣市 | 宜蘭縣 |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宜蘭縣宜蘭市舊城南路1號) |
| 工作內容 | 辦理會計、統計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商科相關科系畢業者。 2、如為專科學校商科畢業,需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3、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應黏貼2吋半身近照,表內各項欄位如個人基本資料、經歷及自傳等請詳述),並檢附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釘,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請於114年5月20日前寄(送)達【宜蘭縣宜蘭市舊城南路1號宜蘭縣政府消防局人事室收】,逾期送達、證件不全或填列不實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3、僱用期限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本次甄試應徵者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4、聯絡電話:03-9365027分機2103李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5/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6 ~ 114/05/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4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統計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商科相關科系畢業者。 2、如為專科學校商科畢業,需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3、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應黏貼2吋半身近照,表內各項欄位如個人基本資料、經歷及自傳等請詳述),並檢附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釘,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請於114年5月20日前寄(送)達【宜蘭縣宜蘭市舊城南路1號宜蘭縣政府消防局人事室收】,逾期送達、證件不全或填列不實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3、僱用期限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本次甄試應徵者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4、聯絡電話:03-9365027分機2103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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