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5/06
刊登起迄日 114/05/06 ~ 114/05/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8樓)
工作內容 (一)工商業調查事項、工商普查作業執行工作。 (二)財稅行政之協助配合推行事項。 (三)辦理課室綜合(含工程)業務。 (四)公園認養人(含參訪)。 (五)鄰里公園及公有綠化點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六)鄰里公園颱風災後復原認養人及里辦公處義工團體傷害保險。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下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三)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可配合職務輪調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 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200字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 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錄取名單並公告於本所網站。資格不符(如逾期報名、未以線上報名)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 退件。 3.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依規定增列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 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4.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2-87878787分機213。 5.工作內容請洽本所經建課楊課長:02-87878787分機881 (二)備註: 1.該職缺係預估缺。 2.報名甄選結果成績未達標準者,視為不符本所需求,得從缺不予錄取。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6 ~ 114/05/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工商業調查事項、工商普查作業執行工作。 (二)財稅行政之協助配合推行事項。 (三)辦理課室綜合(含工程)業務。 (四)公園認養人(含參訪)。 (五)鄰里公園及公有綠化點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六)鄰里公園颱風災後復原認養人及里辦公處義工團體傷害保險。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下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三)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可配合職務輪調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 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200字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 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錄取名單並公告於本所網站。資格不符(如逾期報名、未以線上報名)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 退件。 3.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依規定增列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 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4.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2-87878787分機213。 5.工作內容請洽本所經建課楊課長:02-87878787分機881 (二)備註: 1.該職缺係預估缺。 2.報名甄選結果成績未達標準者,視為不符本所需求,得從缺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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