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行政專員

公告日 114/05/07
刊登起迄日 114/05/06 ~ 114/05/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職稱 行政專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近市中心區及捷運善導寺站)
工作內容 協助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行政、教務、學務、總務、人事、研究發展等業務之推動,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學歷:碩士(含)以上畢業者。 (二)人格特質:具主動積極態度與優良協調能力、個性圓融、有耐心、抗壓性高,必要時能配合加班者。 (三)工作能力﹕ 1.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或對學校行政工作具有一般常識及興趣尤佳。 2.熟悉公文撰寫及經費核銷作業。 3.諳電腦操作(Office系列軟體、文書處理軟體等)。 (四) 其他:身心障礙人員符合資格條件者優先考量進用。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請於114年5月20日前,將下列資料紙本文件郵寄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至: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 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行政專員>及聯絡電話,個人履歷表電子檔請寄至[email protected]。 1.請先至https://reurl.cc/AM05YZ(請留意大小寫)線上填寫基本資料。 2.履歷表(如附件,需貼相片,填表人欄位簽名,單面列印)。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經歷證明(如服務證明,無則免付)。 5.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告知暨同意書(面試時繳交正本)等(請留可供聯絡電話,如資料不全致無法連絡請自行負責)。 6.其它參考資料(成績單、證照等之影本。) 註:所寄資料請行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二)甄選方式: 1.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複審(面試及測驗),不符資格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複試包括面試(佔70%)及測驗(佔30%,含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等)。 3.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4.新進人員應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成績及格正式僱用。 5.薪資依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辦理,本職缺以碩士學歷敍薪,月薪38,880元。資格符合者,將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及筆試;進用人員以該職位所應具之教育程度最低薪點起薪。 (三)聯絡方式:資研所林小姐,電話:(02)2322-6291,E-MAIL:[email protected] (四)備註: 1.依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2.如經錄取須切結確實無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之情事。 3.錄取人員應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五)其他未盡事宜,請詳參本校人事室專區(https://reurl.cc/xN6reb)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6 ~ 114/05/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職稱

行政專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協助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行政、教務、學務、總務、人事、研究發展等業務之推動,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學歷:碩士(含)以上畢業者。 (二)人格特質:具主動積極態度與優良協調能力、個性圓融、有耐心、抗壓性高,必要時能配合加班者。 (三)工作能力﹕ 1.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或對學校行政工作具有一般常識及興趣尤佳。 2.熟悉公文撰寫及經費核銷作業。 3.諳電腦操作(Office系列軟體、文書處理軟體等)。 (四) 其他:身心障礙人員符合資格條件者優先考量進用。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請於114年5月20日前,將下列資料紙本文件郵寄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至: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 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行政專員>及聯絡電話,個人履歷表電子檔請寄至[email protected]。 1.請先至https://reurl.cc/AM05YZ(請留意大小寫)線上填寫基本資料。 2.履歷表(如附件,需貼相片,填表人欄位簽名,單面列印)。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經歷證明(如服務證明,無則免付)。 5.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告知暨同意書(面試時繳交正本)等(請留可供聯絡電話,如資料不全致無法連絡請自行負責)。 6.其它參考資料(成績單、證照等之影本。) 註:所寄資料請行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二)甄選方式: 1.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複審(面試及測驗),不符資格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複試包括面試(佔70%)及測驗(佔30%,含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等)。 3.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4.新進人員應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成績及格正式僱用。 5.薪資依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辦理,本職缺以碩士學歷敍薪,月薪38,880元。資格符合者,將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及筆試;進用人員以該職位所應具之教育程度最低薪點起薪。 (三)聯絡方式:資研所林小姐,電話:(02)2322-6291,E-MAIL:[email protected] (四)備註: 1.依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2.如經錄取須切結確實無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之情事。 3.錄取人員應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五)其他未盡事宜,請詳參本校人事室專區(https://reurl.cc/xN6reb)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