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書記
公告日 | 114/05/07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07 ~ 114/05/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南市政府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
工作內容 | 工作內容: 一、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工作內容可洽(06)2991111#8860林小姐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畢業者尤佳。 二、符合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四、無限制轉調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應徵者請於報名截止前統一於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報名資料:應包含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派令、最近一筆銓審函(如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其他專業證照或語言證書或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等(無則免附)。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甄審方式:報名資料完整且初審資格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本職缺甄選方式為面(口)試,未獲通知甄選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參加甄選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需求者,本府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重新辦理甄選。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府法制處及人事處網站。 五、如有其他投件問題請電話聯繫(06)2991111轉8669廖先生;詳細工作內容可洽(06)2991111#8860林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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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7 ~ 114/05/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 一、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工作內容可洽(06)2991111#8860林小姐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畢業者尤佳。 二、符合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四、無限制轉調情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應徵者請於報名截止前統一於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報名資料:應包含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派令、最近一筆銓審函(如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其他專業證照或語言證書或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等(無則免附)。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甄審方式:報名資料完整且初審資格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本職缺甄選方式為面(口)試,未獲通知甄選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參加甄選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需求者,本府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重新辦理甄選。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府法制處及人事處網站。 五、如有其他投件問題請電話聯繫(06)2991111轉8669廖先生;詳細工作內容可洽(06)2991111#8860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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