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5/07
刊登起迄日 114/05/06 ~ 114/05/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7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交通管制工程規劃,標誌標線號誌設施及安全設施等工程規劃設計、繪圖、督工、驗收。 二、交通管制設施裝設及維修、號誌設備新設等工程發包及履約管理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專科以上交通運輸、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聯絡方式 待遇:250薪點(34,775元) 報名方式: 一、檢具文件: 1、甄選報名表:「報名者簽名」欄位須本人簽名。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填妥簡要自述且「填表人」欄位須本人簽名。 3、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4、交通標誌標線規劃之繪圖實績相關資料。 5、與本職缺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畢業證書及其他證件請送影本,並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二、報名檢具文件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14年5月9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交通工程科」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 三、逾期、資料或內容不全者恕不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聯絡人:楊先生 電話:07-2299825#609 其他: 一、本職缺係本局交通工程科技佐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114年7月13日止),期限屆滿將不再僱用,惟僱用期間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失,即予解僱。 二、本職缺依報名人員情形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三、資格條件及報名文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採書面審查,書審結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書審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備註: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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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6 ~ 114/05/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交通管制工程規劃,標誌標線號誌設施及安全設施等工程規劃設計、繪圖、督工、驗收。 二、交通管制設施裝設及維修、號誌設備新設等工程發包及履約管理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專科以上交通運輸、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聯絡方式

待遇:250薪點(34,775元) 報名方式: 一、檢具文件: 1、甄選報名表:「報名者簽名」欄位須本人簽名。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填妥簡要自述且「填表人」欄位須本人簽名。 3、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4、交通標誌標線規劃之繪圖實績相關資料。 5、與本職缺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畢業證書及其他證件請送影本,並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二、報名檢具文件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14年5月9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交通工程科」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 三、逾期、資料或內容不全者恕不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聯絡人:楊先生 電話:07-2299825#609 其他: 一、本職缺係本局交通工程科技佐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114年7月13日止),期限屆滿將不再僱用,惟僱用期間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失,即予解僱。 二、本職缺依報名人員情形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三、資格條件及報名文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採書面審查,書審結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書審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備註: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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