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
組長

公告日 114/05/07
刊登起迄日 114/05/06 ~ 114/05/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2-4號)
工作內容 一、各項工程、設備與辦公用品招標及採購相關事項。 二、校舍管理維護、修繕、場地開放及公安、電梯、飲用水檢查事項。配合各項典禮、活動 場佈及各項機具設備使用。 三、財產帳管理、編造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錄、報廢登記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有甄選職務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者。 二、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及無性侵性騷擾犯罪紀錄,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四、具總務處事務組長或學校行政業務實際經驗者尤佳。 五、熟悉電腦操作(Word、Excel、網路)應用及文書處理能力。 六、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含自傳1000字(內容含學經歷簡介、專長、工作理念、參加甄選動機及自我期許等)。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 (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 (四)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蓋印「與正本相符」及私章。 二、非現職人員請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s://www.tmps.tp.edu.tw/)下載報名表及簡要自傳,於114年5月15日(以郵戳為準)前連同上開應繳表件e-mail至承辦人信箱 ([email protected]),報名後請來電確認(02-23412822#34,人事室廖小姐),以維個人權益。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名單於甄選作業完成後,另於本校網站公告。 五、附則: (一)經錄取人員,需俟另行辦理商調同意及完成報派程序後,再正式通知到職任用。 (二)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虛偽情事者,除取消其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三)本校將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及查閱辦法規定,針對本次參與甄選人員之資料進行查閱,以避免性侵害犯罪加害人進入校園,錄取人員經查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者,取消其錄取資格,本校對所查閱之資料予以保密。 (四)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請參閱https://www.personnel.ntu.edu.tw/table3/pay03.pdf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組長
114/04/17~1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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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6 ~ 114/05/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各項工程、設備與辦公用品招標及採購相關事項。 二、校舍管理維護、修繕、場地開放及公安、電梯、飲用水檢查事項。配合各項典禮、活動 場佈及各項機具設備使用。 三、財產帳管理、編造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錄、報廢登記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有甄選職務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者。 二、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及無性侵性騷擾犯罪紀錄,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四、具總務處事務組長或學校行政業務實際經驗者尤佳。 五、熟悉電腦操作(Word、Excel、網路)應用及文書處理能力。 六、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含自傳1000字(內容含學經歷簡介、專長、工作理念、參加甄選動機及自我期許等)。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 (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 (四)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蓋印「與正本相符」及私章。 二、非現職人員請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s://www.tmps.tp.edu.tw/)下載報名表及簡要自傳,於114年5月15日(以郵戳為準)前連同上開應繳表件e-mail至承辦人信箱 ([email protected]),報名後請來電確認(02-23412822#34,人事室廖小姐),以維個人權益。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名單於甄選作業完成後,另於本校網站公告。 五、附則: (一)經錄取人員,需俟另行辦理商調同意及完成報派程序後,再正式通知到職任用。 (二)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虛偽情事者,除取消其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三)本校將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及查閱辦法規定,針對本次參與甄選人員之資料進行查閱,以避免性侵害犯罪加害人進入校園,錄取人員經查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者,取消其錄取資格,本校對所查閱之資料予以保密。 (四)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請參閱https://www.personnel.ntu.edu.tw/table3/pay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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