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約用助理
公告日 | 114/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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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07 ~ 114/05/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職稱 | 約用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
工作內容 | ※登錄時請於自我簡介中註明所投擔任工作項目職缺之編號。 職缺1工作項目(2名): 一、協助代辦業務計畫申請、研擬及成效評估。 二、協助代辦業務計畫專案文獻整理、比較及分析。 三、其他重要交辦事項。 職缺2工作項目(3名): 一、協助代辦計畫審查及規劃、研擬及成效評估等工作。 二、協助代辦計畫審查文獻蒐集、整理。 三、協助代辦計畫資訊服務及專線諮詢。 四、其他重要交辦事項。 職缺3工作項目(2名): 一、協助代辦計畫業務違規查核規劃、監測指標建立。 二、協助代辦計畫業務之查處資料分析及彙整。 三、協助代辦計畫業務之查處檔案資料庫建立及追蹤。 四、其他重要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下列條件者: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以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從事長期照顧相關領域研究或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具工作積極、認真、細心、負責、配合度高、肯學習、積極性高,必要時配合加班或出差。 四、須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五、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六、英文聽說讀寫流利或經中高階檢定通過尤佳。 七、具備健保相關法規知能者尤佳。 八、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114年5月21日前至本署http://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公告編號:2025193)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登錄時請於自我簡介中註明所投擔任工作項目職缺之編號。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完成網路報名後請檢具:約用人員簡歷表(格式請於本署首頁/人才招募自行下載,各項欄位請確實填寫並親筆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證書影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需載明起訖時間、服務單位及工作內容等資料),所有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106211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人事室林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企劃組約用助理職務(公告編號:2025193,並請註明工作項目職缺編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3.符合資格者,由本署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含測驗)】。 4.工作期間:自通知到任起。 5.月支薪資:新臺幣4萬7,850元。 6.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7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4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7.本案聯絡電話:(02)27065866轉1592,承辦人:林小姐。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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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7 ~ 114/05/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職稱
約用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登錄時請於自我簡介中註明所投擔任工作項目職缺之編號。 職缺1工作項目(2名): 一、協助代辦業務計畫申請、研擬及成效評估。 二、協助代辦業務計畫專案文獻整理、比較及分析。 三、其他重要交辦事項。 職缺2工作項目(3名): 一、協助代辦計畫審查及規劃、研擬及成效評估等工作。 二、協助代辦計畫審查文獻蒐集、整理。 三、協助代辦計畫資訊服務及專線諮詢。 四、其他重要交辦事項。 職缺3工作項目(2名): 一、協助代辦計畫業務違規查核規劃、監測指標建立。 二、協助代辦計畫業務之查處資料分析及彙整。 三、協助代辦計畫業務之查處檔案資料庫建立及追蹤。 四、其他重要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條件者: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以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從事長期照顧相關領域研究或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具工作積極、認真、細心、負責、配合度高、肯學習、積極性高,必要時配合加班或出差。 四、須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五、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六、英文聽說讀寫流利或經中高階檢定通過尤佳。 七、具備健保相關法規知能者尤佳。 八、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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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者請於114年5月21日前至本署http://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公告編號:2025193)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登錄時請於自我簡介中註明所投擔任工作項目職缺之編號。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完成網路報名後請檢具:約用人員簡歷表(格式請於本署首頁/人才招募自行下載,各項欄位請確實填寫並親筆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證書影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需載明起訖時間、服務單位及工作內容等資料),所有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106211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人事室林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企劃組約用助理職務(公告編號:2025193,並請註明工作項目職缺編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3.符合資格者,由本署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含測驗)】。 4.工作期間:自通知到任起。 5.月支薪資:新臺幣4萬7,850元。 6.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7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4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7.本案聯絡電話:(02)27065866轉1592,承辦人: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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