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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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07 ~ 114/05/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南投縣 |
工作地點 | 南投市光華路6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俸給待遇、差勤管理、退撫等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 2.大學以上畢業,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2年以上。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請於114年5月13日前點選本職缺下方「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辦理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3.本次甄選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聯絡人:廖小姐;聯絡電話:049-2347718。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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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7 ~ 114/05/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俸給待遇、差勤管理、退撫等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 2.大學以上畢業,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2年以上。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5月13日前點選本職缺下方「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辦理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3.本次甄選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聯絡人:廖小姐;聯絡電話:049-234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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