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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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07 ~ 114/05/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本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或所屬其他單位,上班日數比照公家機關,工作時間:8:00~17:00(並需配合業務需求夜間或假日加班)。 |
工作內容 | 1.動物捕捉及收容工作 2.動物急難救助工作。 3.動物保護宣導及稽查。 4.協助動物醫療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歷者。 2.具手排駕照且能上路駕駛車輛。 3.熟諳office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中文繕打及EXCEL)。 4.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誠及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5.對動物有耐心、愛心、不怕接觸流浪動物和面對血腥畫面。 |
聯絡方式 |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汽車駕駛執照(手排照駕)正反面影本,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動物保護處-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1.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2. 本職缺薪資每月31,993元。 3. 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劉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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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7 ~ 114/05/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動物捕捉及收容工作 2.動物急難救助工作。 3.動物保護宣導及稽查。 4.協助動物醫療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歷者。 2.具手排駕照且能上路駕駛車輛。 3.熟諳office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中文繕打及EXCEL)。 4.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誠及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5.對動物有耐心、愛心、不怕接觸流浪動物和面對血腥畫面。
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汽車駕駛執照(手排照駕)正反面影本,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動物保護處-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1.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2. 本職缺薪資每月31,993元。 3. 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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