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 114/05/0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07 ~ 114/05/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2號 |
工作內容 | 1、本縣養豬場、肉品市場、屠宰場豬隻安全情形查察、生物安全輔導工作。 2、協助辦理養豬場、肉品市場採樣監測、消毒防疫查核工作。 3、協助辦理非洲豬瘟相關防疫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能適應畜牧場環境。精通國、台語及擅長溝通協調者尤佳。 2、具獸醫師(佐)資格者優先聘用。 3、具備自小客車駕照(手排尤佳)。 4、其它詳細資訊詳如甄選簡章。 |
聯絡方式 | 1.面試。 2.日期:114年5月27日(星期二)上午9時00分(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3、地點:本所(彰化市中央路2號)3樓會議室。 4、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4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6時30分截止(若以郵寄方式報名,請自行估算郵程,留意信件抵達時間)。面試報到時間:民國114年5月27日(星期二上午09時00分 5.、報名地點: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豬禽防疫課(彰化市中央路2號)。 6.親自、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郵寄報名請掛號寄彰化市中央路2號,郵戳日為憑)並繳交相關證件並通過資格審查後即完成報名程序,證件不齊恕不計分,亦不退件。 7.意者應填具「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臨時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本表務請填寫檢附)」(請於動物防疫所網站/便民服務/文件下載//徵才相關資料選項下載,並依序以長尾夾,夾妥下列資料: 1、履歷表(1份,含自傳,並貼有近期3個月內二吋照片半身正面脫帽照片1 張)證件如有偽造或變造,於錄取後,查明屬實者,取銷錄取資格。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 4、男性退伍令影本1份(無則免附)。 5、汽、機車駕照影本1份。 6、專業檢定證件影本1份(如有可檢附,無則免附)。 ※上述資料請自行依序整理編排,如未依規定而造成資料遺失,本所概不負責。 8.符合資格且具本機關用人需求 9.1、錄取人員將於6月13日下午5時前公布於彰化縣政府(網址:http://www.chcg.gov.tw)、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網站(網址:http://www.chcgadcc.gov.tw/)。 2、錄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 10.業務問題請洽豬禽防疫課:賴小姐,聯絡電話04-7620774#212 11.1、僱用期間:本職缺屬114年度計畫,工作期間預計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2、薪資標準:薪資依農業部補助或委辦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之薪點參考表,以薪點280點標準支給(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7,800元整)。 3、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4、初審合格通知面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職務代理人員於約聘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聘僱,不得異議。 6、應徵者如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除外),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臨時人員
114/04/24~11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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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7 ~ 114/05/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本縣養豬場、肉品市場、屠宰場豬隻安全情形查察、生物安全輔導工作。 2、協助辦理養豬場、肉品市場採樣監測、消毒防疫查核工作。 3、協助辦理非洲豬瘟相關防疫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能適應畜牧場環境。精通國、台語及擅長溝通協調者尤佳。 2、具獸醫師(佐)資格者優先聘用。 3、具備自小客車駕照(手排尤佳)。 4、其它詳細資訊詳如甄選簡章。
聯絡方式
1.面試。 2.日期:114年5月27日(星期二)上午9時00分(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3、地點:本所(彰化市中央路2號)3樓會議室。 4、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4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6時30分截止(若以郵寄方式報名,請自行估算郵程,留意信件抵達時間)。面試報到時間:民國114年5月27日(星期二上午09時00分 5.、報名地點: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豬禽防疫課(彰化市中央路2號)。 6.親自、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郵寄報名請掛號寄彰化市中央路2號,郵戳日為憑)並繳交相關證件並通過資格審查後即完成報名程序,證件不齊恕不計分,亦不退件。 7.意者應填具「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臨時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本表務請填寫檢附)」(請於動物防疫所網站/便民服務/文件下載//徵才相關資料選項下載,並依序以長尾夾,夾妥下列資料: 1、履歷表(1份,含自傳,並貼有近期3個月內二吋照片半身正面脫帽照片1 張)證件如有偽造或變造,於錄取後,查明屬實者,取銷錄取資格。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 4、男性退伍令影本1份(無則免附)。 5、汽、機車駕照影本1份。 6、專業檢定證件影本1份(如有可檢附,無則免附)。 ※上述資料請自行依序整理編排,如未依規定而造成資料遺失,本所概不負責。 8.符合資格且具本機關用人需求 9.1、錄取人員將於6月13日下午5時前公布於彰化縣政府(網址:http://www.chcg.gov.tw)、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網站(網址:http://www.chcgadcc.gov.tw/)。 2、錄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 10.業務問題請洽豬禽防疫課:賴小姐,聯絡電話04-7620774#212 11.1、僱用期間:本職缺屬114年度計畫,工作期間預計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2、薪資標準:薪資依農業部補助或委辦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之薪點參考表,以薪點280點標準支給(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7,800元整)。 3、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4、初審合格通知面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職務代理人員於約聘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聘僱,不得異議。 6、應徵者如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除外),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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