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專門委員
公告日 | 114/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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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07 ~ 114/05/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 |
職稱 | 專門委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關務歲計、會計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薦任第9職等合格實授、曾任主管職務10年以上,且具簡任官等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敎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研究所畢業。 三、熟諳主計法規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四、富溝通協調及領導能力,品德操守良好。 |
聯絡方式 |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個人資料校對網站」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等資料,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如有疑義請洽:(02)2322-8322黃小姐。(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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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7 ~ 114/05/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關務歲計、會計業務。
資格條件
一、薦任第9職等合格實授、曾任主管職務10年以上,且具簡任官等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敎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研究所畢業。 三、熟諳主計法規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四、富溝通協調及領導能力,品德操守良好。
聯絡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個人資料校對網站」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等資料,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如有疑義請洽:(02)2322-8322黃小姐。(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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