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消防局
隊員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21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 隊員
職系
職等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各鄉鎮市(消防分隊)
工作內容 救災救護工作。
資格條件 (一)具有警察人員消防類科考試及格依法取得任官資格之現職隊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國籍法第20條規定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個人照片、300字自傳,訓練進修及獎懲明細,請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下載)。 2、相關證件影本,含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警專訓練證書、最近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3、迴避任用具結書(如附件)。 (二)其他注意事項: 1、有意報名人員請先確認取得原機關同意,若未獲同意請勿報名投件。 2、資料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A4格式)於113年11月25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本局(苗栗縣苗栗市經國路4段201號苗栗縣政府消防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苗栗縣政府消防局隊員職務」,並詳附聯絡地址及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徵才事項本局諮詢電話:037-558119分機1932 游小姐)。 3、資格審查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113年11月26日上午10時),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1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

隊員

職系

職等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救災救護工作。

資格條件

(一)具有警察人員消防類科考試及格依法取得任官資格之現職隊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國籍法第20條規定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個人照片、300字自傳,訓練進修及獎懲明細,請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下載)。 2、相關證件影本,含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警專訓練證書、最近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3、迴避任用具結書(如附件)。 (二)其他注意事項: 1、有意報名人員請先確認取得原機關同意,若未獲同意請勿報名投件。 2、資料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A4格式)於113年11月25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本局(苗栗縣苗栗市經國路4段201號苗栗縣政府消防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苗栗縣政府消防局隊員職務」,並詳附聯絡地址及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徵才事項本局諮詢電話:037-558119分機1932 游小姐)。 3、資格審查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113年11月26日上午10時),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