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技士

公告日 114/05/08
刊登起迄日 114/05/08 ~ 114/05/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工作內容 一、永華市政中心耐震補強工程。 二、永華市政中心辦公廳舍管理、配置、修繕、檢視。 三、永華廳舍維安工作(陳抗)。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工作內容可洽(06)2991111#1340賴小姐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建築、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以上畢業或具工程實務經驗為佳。 二、最近3年年終考績(成)2年以上考列甲等。 三、符合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五、無限制轉調情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應徵者請於報名截止前統一於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報名資料:應包含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派令、最近一筆銓審函(如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其他專業證照或語言證書或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等(無則免附)。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甄審方式:報名資料完整且初審資格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本職缺甄選方式為面(口)試,未獲通知甄選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參加甄選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需求者,本府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重新辦理甄選。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 五、如有其他投件問題請電話聯繫(06)2991111#8669廖先生;詳細工作內容可洽(06)2991111#1340賴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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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8 ~ 114/05/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永華市政中心耐震補強工程。 二、永華市政中心辦公廳舍管理、配置、修繕、檢視。 三、永華廳舍維安工作(陳抗)。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工作內容可洽(06)2991111#1340賴小姐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建築、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以上畢業或具工程實務經驗為佳。 二、最近3年年終考績(成)2年以上考列甲等。 三、符合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五、無限制轉調情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應徵者請於報名截止前統一於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報名資料:應包含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派令、最近一筆銓審函(如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其他專業證照或語言證書或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等(無則免附)。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甄審方式:報名資料完整且初審資格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本職缺甄選方式為面(口)試,未獲通知甄選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參加甄選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需求者,本府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重新辦理甄選。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 五、如有其他投件問題請電話聯繫(06)2991111#8669廖先生;詳細工作內容可洽(06)2991111#1340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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