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專案人員(須具身心障礙證明之人員)

公告日 114/05/08
刊登起迄日 114/05/07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職稱 專案人員(須具身心障礙證明之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工作內容 1. 政府出版品業務。 2. 辦理《教育實踐與研究》相關行政業務(含電子平台上架、期刊出刊處理、會議召開等)。 3. 智慧財產權宣導。 4. 出版相關費用核銷。 5. 其他交辦事項。 附註:本工作項目僅供參考,或有可能調整原有工作項目。
資格條件 1. 具身心障礙證明。 2. 具大學(含)以上學歷。 3.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PDF)。
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 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及mail)。 2. 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其他專長能力証明(若有可提供)(例如:語文能力檢定証書、電腦能力證明等)。 1. 意者請備妥上述應備文件,於114年5月28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寄送或送達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務處註冊組收(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專案人員」。 2. 甄選方式:資格初審後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選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得從缺。 3. 薪資與僱期:月薪31,450元;試用期滿經考核通過者續僱之。 4. 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聯絡電話:27321104分機82028林小姐。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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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7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職稱

專案人員(須具身心障礙證明之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政府出版品業務。 2. 辦理《教育實踐與研究》相關行政業務(含電子平台上架、期刊出刊處理、會議召開等)。 3. 智慧財產權宣導。 4. 出版相關費用核銷。 5. 其他交辦事項。 附註:本工作項目僅供參考,或有可能調整原有工作項目。

資格條件

1. 具身心障礙證明。 2. 具大學(含)以上學歷。 3.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PDF)。

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 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及mail)。 2. 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其他專長能力証明(若有可提供)(例如:語文能力檢定証書、電腦能力證明等)。 1. 意者請備妥上述應備文件,於114年5月28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寄送或送達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務處註冊組收(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專案人員」。 2. 甄選方式:資格初審後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選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得從缺。 3. 薪資與僱期:月薪31,450元;試用期滿經考核通過者續僱之。 4. 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聯絡電話:27321104分機82028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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