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5/08
刊登起迄日 114/05/08 ~ 114/05/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4樓)。
工作內容 協助簽證行政及歸檔作業、其他長官交代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三)具中英文打字文書處理能力,可長時間使用電腦及具高度耐心與細心。 (四)個性溫和具服務熱忱及團隊精神。 (五)能配合工作需要接受指派加班。 (六)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聯絡方式 一、徵才名額: (一)職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簽證組定期契約約用人員 (二)名額:正取1名,並視需要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本職缺為定期契約工作,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每月薪資28,590元。 二、應繳表件: (一)「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簽證組)定期契約約用人員履歷表」,表格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區(網址:https://www.boca.gov.tw/cp-56-7819-3d941-1.html)下載填寫,未以制式表格填寫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 三、 報名方式及期限: 上述應徵表件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簽證組定期契約約用人員」,於114年5月13日前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事室石小姐收。 (電話:02-23432836) 四、 本徵才將先以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 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 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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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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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08 ~ 114/05/13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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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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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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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工作內容

協助簽證行政及歸檔作業、其他長官交代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三)具中英文打字文書處理能力,可長時間使用電腦及具高度耐心與細心。 (四)個性溫和具服務熱忱及團隊精神。 (五)能配合工作需要接受指派加班。 (六)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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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才名額: (一)職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簽證組定期契約約用人員 (二)名額:正取1名,並視需要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本職缺為定期契約工作,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每月薪資28,590元。 二、應繳表件: (一)「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簽證組)定期契約約用人員履歷表」,表格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區(網址:https://www.boca.gov.tw/cp-56-7819-3d941-1.html)下載填寫,未以制式表格填寫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 三、 報名方式及期限: 上述應徵表件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簽證組定期契約約用人員」,於114年5月13日前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事室石小姐收。 (電話:02-23432836) 四、 本徵才將先以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 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 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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