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課員
公告日 | 114/05/0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08 ~ 114/05/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花蓮縣豐濱鄉(地址: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或其他指派之地點。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本所原住民行政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工作認真負責,能配合職務做機動調整,具溝通協調能力,且可配合業務加班者尤佳。 五、領有汽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5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請將下列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切結書(如附件)。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專業證照(語言檢定證書或採證證照等,無則免附) 三、甄選方式: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項甄選如應徵者均未符合本所需求時,得予以從缺並辦理第2次甄選。 六、聯絡電話:03-8791350分機221人事室李小姐。 聯絡地址:97791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豐濱鄉公所)。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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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8 ~ 114/05/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所原住民行政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工作認真負責,能配合職務做機動調整,具溝通協調能力,且可配合業務加班者尤佳。 五、領有汽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5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請將下列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切結書(如附件)。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專業證照(語言檢定證書或採證證照等,無則免附) 三、甄選方式: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項甄選如應徵者均未符合本所需求時,得予以從缺並辦理第2次甄選。 六、聯絡電話:03-8791350分機221人事室李小姐。 聯絡地址:97791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豐濱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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