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慢性疾病防治組聘用人員B (技士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5/0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08 ~ 114/05/16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 職稱 | 慢性疾病防治組聘用人員B (技士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聘用七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
| 工作內容 | 1.協辦成人預防保健業務規劃、推動及宣導等相關事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具有下列學經歷之一: (1)國內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衛生政策與管理或醫藥護理等相關系所畢業尤佳,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衛生政策與管理或醫藥護理等相關學系畢業尤佳,得有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具有通過英語初級檢定或相當之英語檢測為佳。 3.熟悉一般文書處理、文獻檢索及基本電腦操作等能力。 4.具行政事務流程溝通、整合及規劃能力。 5.認真負責、積極學習、抗壓性高,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為佳。 6.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如能力適任時,優先考量。 |
| 聯絡方式 | 1.報名手續: 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114年5月16日前郵寄或親送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以放棄論)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慢性疾病防治組聘用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並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至該職缺點選「我要報名」,並填妥資料,完成線上報名登記。 (1)本署應徵簡歷表(含自傳,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至該職缺點選「我要報名」,於報名登記最下方下載,請附照片、載明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並完成身分概況具結及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證明文件影本)。 (3)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6)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7)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2.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3.甄選方式及日期: (1)甄選方式:面試(占100%)。 (2)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選日期,甄選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4.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錄取者將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月支報酬:聘用七等328-424薪點(新臺幣45,624元起薪)。 6.相關管理規定:請至本署網站首頁/健康促進法規/人事類/聘用人員項下下載參閱。 7.洽詢電話:(02)25220808吳小姐。 |
| 聯絡Email |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慢性疾病防治組聘用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預估缺,預計自114年5月1日出缺)
114/03/19~114/04/02
|
公告日期
114/05/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8 ~ 114/05/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職稱
慢性疾病防治組聘用人員B (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聘用七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協辦成人預防保健業務規劃、推動及宣導等相關事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下列學經歷之一: (1)國內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衛生政策與管理或醫藥護理等相關系所畢業尤佳,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衛生政策與管理或醫藥護理等相關學系畢業尤佳,得有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具有通過英語初級檢定或相當之英語檢測為佳。 3.熟悉一般文書處理、文獻檢索及基本電腦操作等能力。 4.具行政事務流程溝通、整合及規劃能力。 5.認真負責、積極學習、抗壓性高,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為佳。 6.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如能力適任時,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1.報名手續: 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114年5月16日前郵寄或親送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以放棄論)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慢性疾病防治組聘用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並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至該職缺點選「我要報名」,並填妥資料,完成線上報名登記。 (1)本署應徵簡歷表(含自傳,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至該職缺點選「我要報名」,於報名登記最下方下載,請附照片、載明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並完成身分概況具結及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證明文件影本)。 (3)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6)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7)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2.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3.甄選方式及日期: (1)甄選方式:面試(占100%)。 (2)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選日期,甄選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4.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錄取者將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月支報酬:聘用七等328-424薪點(新臺幣45,624元起薪)。 6.相關管理規定:請至本署網站首頁/健康促進法規/人事類/聘用人員項下下載參閱。 7.洽詢電話:(02)25220808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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