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科員
公告日 | 114/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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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08 ~ 114/05/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法制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
工作內容 | 1.農業法規制(訂)定案、修正案、疑義案之研議。 2.農業訴願、國家賠償案件之審議。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
聯絡方式 | 1.請於114年5月22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派令、相關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 2.符合資格條件者,依學經歷、證照、訓練、進修及其他指定條件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 3.聯絡人:徐小姐;聯絡電話:02-23126960。 4.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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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8 ~ 114/05/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農業法規制(訂)定案、修正案、疑義案之研議。 2.農業訴願、國家賠償案件之審議。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5月22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派令、相關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 2.符合資格條件者,依學經歷、證照、訓練、進修及其他指定條件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 3.聯絡人:徐小姐;聯絡電話:02-23126960。 4.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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