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組員
公告日 | 114/05/09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08 ~ 114/05/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務處課務組。地址: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1號(進德校區)。 |
工作內容 | 1.辦理科技學院、通識教育中心開課、學生選課、校際選課、教師鐘點核算、課架調整等課務相關作業。 2.主辦校課程委員會、課程協調會議。 3.教學大樓教室協調及安排。 4.教務課務法規研擬與修訂。 5.彙辦各學分/增能學程業務。 6.教育部或其他單位課程統計資料填報(包含校務資料庫、大專校院開放資料平台等)。 7.主辦課務組公文及綜合業務。 |
資格條件 | 1.合格實授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3.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之情形。 4.具服務熱忱、工作認真積極、品德操守良好者。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本(114)年05月19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含自傳),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5.相關附件(如原住民族、身心障礙、語文檢定及專業證照等證明文件) 以上資料請務必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未完整上傳前述證明文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本職缺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四)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者,恕不另行通知;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五)本職缺業務內容,請洽:04-7232105*5623、560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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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8 ~ 114/05/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1.辦理科技學院、通識教育中心開課、學生選課、校際選課、教師鐘點核算、課架調整等課務相關作業。 2.主辦校課程委員會、課程協調會議。 3.教學大樓教室協調及安排。 4.教務課務法規研擬與修訂。 5.彙辦各學分/增能學程業務。 6.教育部或其他單位課程統計資料填報(包含校務資料庫、大專校院開放資料平台等)。 7.主辦課務組公文及綜合業務。
資格條件
1.合格實授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3.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之情形。 4.具服務熱忱、工作認真積極、品德操守良好者。
聯絡方式
(一)請於本(114)年05月19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含自傳),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5.相關附件(如原住民族、身心障礙、語文檢定及專業證照等證明文件) 以上資料請務必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未完整上傳前述證明文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本職缺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四)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者,恕不另行通知;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五)本職缺業務內容,請洽:04-7232105*5623、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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