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
公告日 | 114/05/09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08 ~ 114/05/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
職稱 | 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 |
工作內容 | 視業務需要須配合業務出差及假日輪班,並依所分發單位,工作項目如下: (一)淨零排放路徑與國家階段管制目標政策之規劃、推動、執行及協調。 (二)溫室氣體減量政策與法規之規劃、研擬、推動、執行及監督。 (三)氣候變遷調適政策之規劃、推動、執行及協調。 (四)溫室氣體盤查、碳定價與交易制度、法規之規劃、研擬、推動及執行。 (五)氣候變遷國際公約與國際事務之參與、協調及推動。 (六)其他有關氣候變遷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下列條件之一得報考: 1.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環境工程、環保技術考試類科之學系資格(如附表)或經濟、國際企業、政治、國際關係、大眾傳播等學系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環保相關工作經驗2年。 3.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與本署業務相關之證照。 (二)持有其他外國語言檢定、資訊能力檢定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三)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予考量。 |
聯絡方式 | 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應備資料: 1、最高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二)線上應徵:請於114年5月13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ca.gov.tw/「最新消息」下載)。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及不得具大陸戶籍、護照、居住證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擇要說明重要工作經驗,以利面試時委員提問。 (三)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試,不克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格,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本職務正式人員核敘280薪點至376薪點(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折合薪資新臺幣(以下同)3萬8,948元至5萬2,301元(薪點折合率以行政院公告為準)。新進人員有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薪點為280薪點,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錄用,並依據相關工作經驗及勞保投保薪資是否超過280薪點金額等情形敘薪,原則最高核敘3級,試用期成績不及格者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及資遣。 (六)本職務相關福利如下: 1、享有勞、健保及勞退,工作時間及請假等皆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娩假及產前假擇優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核給)。 2、享有年終獎金1.5個月、生日禮金、休假補助最高16,000元等,其餘生育、喪葬津貼等依勞工保險相關規定辦理。 3、實施彈性上、下班,員工可根據個人需求於規定區間內調整上、下班時間。 4、瑜珈等社團活動。 5、教育訓練(例如:新進人員訓練、環保專業訓練、資訊、電腦作業軟體及文書處理、英語會話等)課程多元,全方位提升員工工作能力並健全職涯發展。 6、不定期舉辦慶生會、親子日等活動。 7、享有健全之員工關懷協助機制,隨時關心員工身心健康並給予幫助。 (七)聯絡人:人事室 田小姐,聯絡電話(02)2322-2050轉66635。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
114/04/10~114/04/21
|
公告日期
114/05/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8 ~ 114/05/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職稱
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視業務需要須配合業務出差及假日輪班,並依所分發單位,工作項目如下: (一)淨零排放路徑與國家階段管制目標政策之規劃、推動、執行及協調。 (二)溫室氣體減量政策與法規之規劃、研擬、推動、執行及監督。 (三)氣候變遷調適政策之規劃、推動、執行及協調。 (四)溫室氣體盤查、碳定價與交易制度、法規之規劃、研擬、推動及執行。 (五)氣候變遷國際公約與國際事務之參與、協調及推動。 (六)其他有關氣候變遷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條件之一得報考: 1.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環境工程、環保技術考試類科之學系資格(如附表)或經濟、國際企業、政治、國際關係、大眾傳播等學系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環保相關工作經驗2年。 3.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與本署業務相關之證照。 (二)持有其他外國語言檢定、資訊能力檢定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三)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予考量。
聯絡方式
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應備資料: 1、最高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二)線上應徵:請於114年5月13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ca.gov.tw/「最新消息」下載)。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及不得具大陸戶籍、護照、居住證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擇要說明重要工作經驗,以利面試時委員提問。 (三)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試,不克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格,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本職務正式人員核敘280薪點至376薪點(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折合薪資新臺幣(以下同)3萬8,948元至5萬2,301元(薪點折合率以行政院公告為準)。新進人員有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薪點為280薪點,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錄用,並依據相關工作經驗及勞保投保薪資是否超過280薪點金額等情形敘薪,原則最高核敘3級,試用期成績不及格者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及資遣。 (六)本職務相關福利如下: 1、享有勞、健保及勞退,工作時間及請假等皆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娩假及產前假擇優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核給)。 2、享有年終獎金1.5個月、生日禮金、休假補助最高16,000元等,其餘生育、喪葬津貼等依勞工保險相關規定辦理。 3、實施彈性上、下班,員工可根據個人需求於規定區間內調整上、下班時間。 4、瑜珈等社團活動。 5、教育訓練(例如:新進人員訓練、環保專業訓練、資訊、電腦作業軟體及文書處理、英語會話等)課程多元,全方位提升員工工作能力並健全職涯發展。 6、不定期舉辦慶生會、親子日等活動。 7、享有健全之員工關懷協助機制,隨時關心員工身心健康並給予幫助。 (七)聯絡人:人事室 田小姐,聯絡電話(02)2322-2050轉66635。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