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科員
| 公告日 | 114/05/09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08 ~ 114/05/1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地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市地重劃相關業務。 (二)社子島市價查估相關作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五)工作積極、有服務熱忱、善於溝通協調者佳。 |
| 聯絡方式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5⽉15⽇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附件應包含最⾼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及相關英語能⼒測驗合格證書等影本。 (⼆)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總隊擇優通知⾯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三)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 (五)聯絡電話:02-87807056轉703張⼩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5/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8 ~ 114/05/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職稱
科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市地重劃相關業務。 (二)社子島市價查估相關作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五)工作積極、有服務熱忱、善於溝通協調者佳。
聯絡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5⽉15⽇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附件應包含最⾼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及相關英語能⼒測驗合格證書等影本。 (⼆)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總隊擇優通知⾯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三)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 (五)聯絡電話:02-87807056轉703張⼩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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