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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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08 ~ 114/06/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七堵區大華三路45-12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本市動物(含野生動物)捕抓、救援、收容管理、哺乳仔畜以人工餵乳、認領養行政及遺失協尋等。 2.協辦收容所獸醫師醫療等相關工 作。 3.受理民眾檢舉案件,接聽動物保 護小隊、寵物銀行專線。 4.待勤輪值下班後之動物救援案件 處理及輪值寵物銀行假日餵養、 認領養工作。 5.業務相關報表文書處理。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領有獸醫師(佐)證書者。 3.已取得動物保護檢查員基礎訓練結業證書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技能足以勝任者。 4.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6個月以上經驗。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務必填寫簡要自述頁,並請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切結書(如附件)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前寄至「20147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41號2樓人事室收)」(郵戳為憑),或以e-mail寄至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02-24633341分機203鄭先生),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2.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本職缺月薪資為新臺幣36,313元。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5/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8 ~ 114/06/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本市動物(含野生動物)捕抓、救援、收容管理、哺乳仔畜以人工餵乳、認領養行政及遺失協尋等。 2.協辦收容所獸醫師醫療等相關工 作。 3.受理民眾檢舉案件,接聽動物保 護小隊、寵物銀行專線。 4.待勤輪值下班後之動物救援案件 處理及輪值寵物銀行假日餵養、 認領養工作。 5.業務相關報表文書處理。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領有獸醫師(佐)證書者。 3.已取得動物保護檢查員基礎訓練結業證書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技能足以勝任者。 4.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6個月以上經驗。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務必填寫簡要自述頁,並請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切結書(如附件)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前寄至「20147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41號2樓人事室收)」(郵戳為憑),或以e-mail寄至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02-24633341分機203鄭先生),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2.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本職缺月薪資為新臺幣36,3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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