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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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1 ~ 113/11/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3546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79號 |
工作內容 | (一)訓練講習開班計畫之研擬及執行。(二)辦理訓練班務相關作業。(三)訓練教材之研議、撰寫及審查。(四)講師及學員反映意見之溝通處理。(五)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二)具備公文書製作及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三)工作積極、認真且具高度服務熱忱、善於與人溝通。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常用表格下載(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559&Page=3998& Index=5需含照片、基本資料、經歷、自傳及親筆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經歷證明文件,請寄23546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79號公路人員訓練所人事室邱先生收(聯絡電話:02-82211865),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道安輔導科職代」及白天聯絡電話,以上所需資料及信封上之註記,若提供不實或遺漏,甄試資格即予取消,其責任概由當事人負責。合格者由本所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1月25日止(請掛號寄出並以截止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 (三)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年。 (四)本職缺為約僱人員250薪點,依行政院規定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臺幣135元(折合金額為33,750元)。 (五)僱用日期自到職日起至114年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如受僱人員工作表現不符工作需求,本所保留片面解除僱用契約之權利。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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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1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訓練講習開班計畫之研擬及執行。(二)辦理訓練班務相關作業。(三)訓練教材之研議、撰寫及審查。(四)講師及學員反映意見之溝通處理。(五)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二)具備公文書製作及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三)工作積極、認真且具高度服務熱忱、善於與人溝通。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常用表格下載(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559&Page=3998& Index=5需含照片、基本資料、經歷、自傳及親筆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經歷證明文件,請寄23546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79號公路人員訓練所人事室邱先生收(聯絡電話:02-82211865),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道安輔導科職代」及白天聯絡電話,以上所需資料及信封上之註記,若提供不實或遺漏,甄試資格即予取消,其責任概由當事人負責。合格者由本所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1月25日止(請掛號寄出並以截止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 (三)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年。 (四)本職缺為約僱人員250薪點,依行政院規定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臺幣135元(折合金額為33,750元)。 (五)僱用日期自到職日起至114年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如受僱人員工作表現不符工作需求,本所保留片面解除僱用契約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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