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約用人員
| 公告日 | 113/11/25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21 ~ 113/11/2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宜蘭縣 |
| 工作地點 | (一)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1段96號(羅東文化工場)。 (二)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活動園區。 (三)如業務需要,機關得指派其他需前往或駐守之工作地點。 |
| 工作內容 | (一) 協辦童玩節綜合行政、媒宣與展覽等相關工作。 (二) 協辦童玩公園(展示典藏)工作。 (三) 執行文化發展相關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畢業。 (二)對文化發展及活動規劃有興趣,樂觀積極,善於溝通協調,有團隊合作精神,並可配合假日加班。 (三)熟稔基本電腦軟體操作。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一) 有意應徵者,請檢具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與履歷表(應黏貼近照,並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畢業證書等)於113年11月28日前(郵戳為憑)逕寄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1路96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及交流科收;信封請註明「文化局文化發展及交流科約用人員)」,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通知參加面甄,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3)9577440轉236林小姐。 (二)本職缺原則正取1名、候補2名;於正額錄取人員無法報到時依序遞補。候補者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案月酬標準新臺幣3萬2,136元。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1 ~ 113/11/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 協辦童玩節綜合行政、媒宣與展覽等相關工作。 (二) 協辦童玩公園(展示典藏)工作。 (三) 執行文化發展相關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 (二)對文化發展及活動規劃有興趣,樂觀積極,善於溝通協調,有團隊合作精神,並可配合假日加班。 (三)熟稔基本電腦軟體操作。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有意應徵者,請檢具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與履歷表(應黏貼近照,並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畢業證書等)於113年11月28日前(郵戳為憑)逕寄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1路96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及交流科收;信封請註明「文化局文化發展及交流科約用人員)」,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通知參加面甄,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3)9577440轉236林小姐。 (二)本職缺原則正取1名、候補2名;於正額錄取人員無法報到時依序遞補。候補者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案月酬標準新臺幣3萬2,1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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