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
視察
| 公告日 | 114/05/09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09 ~ 114/05/1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教育部體育署 |
| 職稱 | 視察 |
| 職系 | 人事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教育部體育署(104703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差勤、訓練、待遇獎金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現敘人事行政職系,並具5年以上人事工作經驗。 三、 近5年考績均為甲等。 四、 具有辦理差勤、訓練、待遇獎金等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並於「我的簡歷:其他補充說明」及「我的履歷:簡要自述」敘明與應徵職缺相關經歷,依前開程序完成應徵資料登錄確認後,點選【應徵職缺】。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最近一次派令與銓敘審定函 (二)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 三、本職務為預估缺,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運動部或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屆時並以調整後情形為準。 四、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及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六、聯絡人:馬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916)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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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9 ~ 114/05/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
職稱
視察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差勤、訓練、待遇獎金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現敘人事行政職系,並具5年以上人事工作經驗。 三、 近5年考績均為甲等。 四、 具有辦理差勤、訓練、待遇獎金等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並於「我的簡歷:其他補充說明」及「我的履歷:簡要自述」敘明與應徵職缺相關經歷,依前開程序完成應徵資料登錄確認後,點選【應徵職缺】。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最近一次派令與銓敘審定函 (二)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 三、本職務為預估缺,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運動部或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屆時並以調整後情形為準。 四、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及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六、聯絡人:馬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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