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聘用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5/10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10 ~ 114/05/2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教育部 |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6樓(教育部政風處)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廉政宣導及社會參與業務。 二、辦理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三、辦理採購監辦業務。 四、辦理機關安全維護業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 二、具公文撰寫能力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政風或法律相關工作經驗或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尤佳。 四、其他事項: 1.依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其薪點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研究助理(學士學位6等280薪點)或助理研究員(碩士學位7等328薪點),估算每月薪資約為新臺幣38,948元至45,624元。 2.本職務係代理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所遺業務,聘期至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聘,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4年5月16日前,以限時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政風處林協進科長收(地址:10002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6樓),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四、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政風處林協進科長,電話:(02)7736-5832。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5/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0 ~ 114/05/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教育部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廉政宣導及社會參與業務。 二、辦理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三、辦理採購監辦業務。 四、辦理機關安全維護業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 二、具公文撰寫能力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政風或法律相關工作經驗或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尤佳。 四、其他事項: 1.依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其薪點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研究助理(學士學位6等280薪點)或助理研究員(碩士學位7等328薪點),估算每月薪資約為新臺幣38,948元至45,624元。 2.本職務係代理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所遺業務,聘期至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聘,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4年5月16日前,以限時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政風處林協進科長收(地址:10002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6樓),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四、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政風處林協進科長,電話:(02)7736-5832。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