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5/10
刊登起迄日 114/05/09 ~ 114/05/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
工作內容 辦理中低收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津貼及福利補助案件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請檢具國民身分證影本、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為必備文件)等相關資料,於公告期限前以掛號郵寄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嘉義縣太保市公所人事室宋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5-3711106#231宋小姐。 2.本職務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8,948元)支薪,本職缺係代理延長病假人員職務,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8月1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本案得視實際情形擇優錄取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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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9 ~ 114/05/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辦理中低收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津貼及福利補助案件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請檢具國民身分證影本、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為必備文件)等相關資料,於公告期限前以掛號郵寄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嘉義縣太保市公所人事室宋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5-3711106#231宋小姐。 2.本職務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8,948元)支薪,本職缺係代理延長病假人員職務,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8月1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本案得視實際情形擇優錄取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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