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助理員
公告日 | 113/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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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2 ~ 113/11/2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烏日區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本所相關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最近3年考績中,至少考列1年甲等、2年乙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3)年11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專長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案聯絡人:04-23368016分機27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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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2 ~ 113/11/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所相關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最近3年考績中,至少考列1年甲等、2年乙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3)年11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專長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案聯絡人:04-23368016分機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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