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5/10
刊登起迄日 114/05/09 ~ 114/05/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縣府路21號)
工作內容 1.辦理文化行政相關工作50%。 2.協助文創園區營運及管理相關工作40%。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且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4年5月23日(五)中午12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或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A-文創影視科-約僱職代」及白天連絡電話(若未標明應徵之編號,本局逕行依專才甄選;如同時報名數缺,只須寄一份並在報名表應徵職務欄位複選即可),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3322592#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4年5月29日(五)下午5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將通知其面試,請於 114年6月4日(三)下午1時20分至本局1樓101會議室報到。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薪資及僱用期間:五等約僱人員(職代)280薪點月薪38,948元(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僱用期間自簽准之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5年3月底)。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4/16~11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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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9 ~ 114/05/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文化行政相關工作50%。 2.協助文創園區營運及管理相關工作40%。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且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4年5月23日(五)中午12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或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A-文創影視科-約僱職代」及白天連絡電話(若未標明應徵之編號,本局逕行依專才甄選;如同時報名數缺,只須寄一份並在報名表應徵職務欄位複選即可),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3322592#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4年5月29日(五)下午5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將通知其面試,請於 114年6月4日(三)下午1時20分至本局1樓101會議室報到。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薪資及僱用期間:五等約僱人員(職代)280薪點月薪38,948元(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僱用期間自簽准之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5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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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4/16~11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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