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玉井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5/11
刊登起迄日 114/05/10 ~ 114/05/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玉井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臺南市玉井區中正路二十七號
工作內容 1、辦理調解服務相關業務。 2、辦理禮俗宗教及祭祀公業相關業務。 3、辦理法律服務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人員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不限法律學系)。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3.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檢具文件: 一、檢附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處下載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下載」,並請本人親自簽章、2.ECPA人事服務網-MY DATA系統下載之「公務人員履歷表」(需有人事總處浮水印,含銓審資料備註,不需訓練及簡要自述)。 二、學經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身分證正反面資料、英語檢定及格證書(無則免附)】、具身心障礙者身分者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以上資料請掃描上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系統,恕不接受紙本資料)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前開網頁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簡歷表資料(含自傳),並上傳前開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履歷表及證件影本掃描PDF檔,再按報名送出 (免再送紙本)。 四、應徵者請於期限內(114年5月22日前)完成報名程序,未完成者或檔案無法開啟者,視為未報名,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五、初審合格者, 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錄取公告項下。 聯絡方式:陳小姐 5741141分機2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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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0 ~ 114/05/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玉井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調解服務相關業務。 2、辦理禮俗宗教及祭祀公業相關業務。 3、辦理法律服務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人員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不限法律學系)。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3.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檢具文件: 一、檢附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處下載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下載」,並請本人親自簽章、2.ECPA人事服務網-MY DATA系統下載之「公務人員履歷表」(需有人事總處浮水印,含銓審資料備註,不需訓練及簡要自述)。 二、學經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身分證正反面資料、英語檢定及格證書(無則免附)】、具身心障礙者身分者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以上資料請掃描上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系統,恕不接受紙本資料)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前開網頁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簡歷表資料(含自傳),並上傳前開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履歷表及證件影本掃描PDF檔,再按報名送出 (免再送紙本)。 四、應徵者請於期限內(114年5月22日前)完成報名程序,未完成者或檔案無法開啟者,視為未報名,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五、初審合格者, 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錄取公告項下。 聯絡方式:陳小姐 5741141分機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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