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
技佐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0/23 ~ 113/1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嘉義大學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地點 國立嘉義大學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校電力、給排水、機電、空調、消防、照明等之採購招標、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二)零星修繕業務。 (三)保養維護業務。 (四)統計與行政管理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任委任第3職等以上職務,並經合格實授,具備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限制轉調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或有相關證照者為佳。 應徵方式 (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3年11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為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銓審函、具備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銓審函或得調任附件。5.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或有相關證照(無則免付)。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料不齊全、資格條件不合者不予受理(不另行通知補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未符業務需求時,得予從缺。 (四)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及電話:05-2717193鄧小姐。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人員另案通知面談及考試時間) (一)面試(80%) (二)電腦測驗(WORD、EXCEL、POWERPOINT)(20%)。
聯絡方式 本校人事室鄧小姐(電話:05-2717193;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0/23 ~ 113/1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嘉義大學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地點

國立嘉義大學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校電力、給排水、機電、空調、消防、照明等之採購招標、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二)零星修繕業務。 (三)保養維護業務。 (四)統計與行政管理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任委任第3職等以上職務,並經合格實授,具備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限制轉調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或有相關證照者為佳。 應徵方式 (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3年11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為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銓審函、具備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銓審函或得調任附件。5.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或有相關證照(無則免付)。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料不齊全、資格條件不合者不予受理(不另行通知補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未符業務需求時,得予從缺。 (四)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及電話:05-2717193鄧小姐。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人員另案通知面談及考試時間) (一)面試(80%) (二)電腦測驗(WORD、EXCEL、POWERPOINT)(20%)。

聯絡方式

本校人事室鄧小姐(電話:05-2717193;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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