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澎湖縣榮民服務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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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12 ~ 114/05/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澎湖縣榮民服務處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澎湖縣 |
工作地點 | 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經國路111號(澎湖縣榮民服務處) |
工作內容 | 1.本處綜合及榮民(眷)服務照顧等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具電腦處理操作能力。 2.需自備交通工具。 3.品性端正、身心健康、具服務熱忱、溝通能力,不畏工作繁重。 4.男役畢或持有證明免服兵役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6.職代(五等)1名,月薪47,572元,領受軍、公、教月退休金者須停俸。 7.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1.有意者請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簡要自述約200字至280字、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榮民證影本(無則免附)、男役畢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影本,於114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達或掛號寄達本處(逾期不予受理),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經國111號兼辧人事收,聯絡電話:06-9212112#116李先生。 2.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選取參加甄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核薪方式:月薪(約僱五等280薪點,47,572元)。 4.本案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5/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2 ~ 114/05/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澎湖縣榮民服務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澎湖縣
工作內容
1.本處綜合及榮民(眷)服務照顧等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具電腦處理操作能力。 2.需自備交通工具。 3.品性端正、身心健康、具服務熱忱、溝通能力,不畏工作繁重。 4.男役畢或持有證明免服兵役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6.職代(五等)1名,月薪47,572元,領受軍、公、教月退休金者須停俸。 7.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有意者請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簡要自述約200字至280字、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榮民證影本(無則免附)、男役畢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影本,於114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達或掛號寄達本處(逾期不予受理),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經國111號兼辧人事收,聯絡電話:06-9212112#116李先生。 2.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選取參加甄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核薪方式:月薪(約僱五等280薪點,47,572元)。 4.本案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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