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衛生局
技士

公告日 114/05/12
刊登起迄日 114/05/12 ~ 114/05/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衛生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藥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雲林縣衛生局(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4號)。
工作內容 辦理藥政及毒品防制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規定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以及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同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銓敘審定藥事或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請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電子信箱及居住地址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二)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則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聯絡人:人事室賴小姐;電話:(05)700218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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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2 ~ 114/05/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衛生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藥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辦理藥政及毒品防制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規定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以及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同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銓敘審定藥事或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請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電子信箱及居住地址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二)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則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聯絡人:人事室賴小姐;電話:(05)700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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