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技佐
公告日 | 113/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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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2 ~ 113/12/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林業技術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
工作內容 | 1.辦理林業技術職系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1.現敘薦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林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待。 (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 現職派令影本。(4) 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英檢成績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三)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至2名,並以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 李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480 謝科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技佐
113/10/25~1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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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2 ~ 113/1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職稱
技佐
職系
林業技術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林業技術職系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1.現敘薦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林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待。 (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 現職派令影本。(4) 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英檢成績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三)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至2名,並以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 李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480 謝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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