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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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12 ~ 114/05/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
工作內容 | 入出境旅客、行李、貨物、航空器等安全檢查、臨時交辦事項及其他相關工作。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配合執行安檢工作,需日、夜輪服勤務,健康狀況佳、體能良好者為宜,具備英語溝通能力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並須配合服務單位勤業務安排。 五、歡迎具有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者報名應徵。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月報酬為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9,200元),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於114年5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限時掛號郵寄至「33758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檢查員」字樣。 (一)報名表(請於本局網頁http://www.apb.npa.gov.tw/公告事項下載),請使用公告報名表,另未於報名表黏貼照片及簽章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英語檢定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五)男性已服役或免役者,請檢附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不予面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有關報名者個人學經歷及身分證明文件,請均以影本寄送,勿寄正本文件。如報名或面試均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 四、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與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僱,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五、候補人員經本局通知而無法於指定時間內報到者視同放棄。 六、候補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七、聯絡電話:03-3982239 游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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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2 ~ 114/05/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入出境旅客、行李、貨物、航空器等安全檢查、臨時交辦事項及其他相關工作。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配合執行安檢工作,需日、夜輪服勤務,健康狀況佳、體能良好者為宜,具備英語溝通能力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並須配合服務單位勤業務安排。 五、歡迎具有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者報名應徵。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月報酬為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9,200元),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於114年5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限時掛號郵寄至「33758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檢查員」字樣。 (一)報名表(請於本局網頁http://www.apb.npa.gov.tw/公告事項下載),請使用公告報名表,另未於報名表黏貼照片及簽章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英語檢定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五)男性已服役或免役者,請檢附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不予面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有關報名者個人學經歷及身分證明文件,請均以影本寄送,勿寄正本文件。如報名或面試均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 四、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與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僱,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五、候補人員經本局通知而無法於指定時間內報到者視同放棄。 六、候補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七、聯絡電話:03-3982239 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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