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 公告日 | 114/05/12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12 ~ 114/05/2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中央大學 |
| 職稱 | 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無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
| 工作內容 |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2.須配合輪值,其任務以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為主。 3.學生兵役緩徵及儘後召集相關業務(含資料彙整報送、系統管理維護等)。 4.配合本校各項重大活動與會議工作之本組人力派遣管制。 5.組內財產設備管理。 6.學生生活輔導。 7.學生校外賃居訪視。 8.災害防救。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一)週休二日,須配合值勤,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二)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一)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 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二)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一)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4,960元,碩士學歷起薪40,335元);若為支領退休俸之軍、士官再任公職者,其薪資上限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
| 資格條件 |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2.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3.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4.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5.具基本英語會話能力。 |
| 聯絡方式 |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23日前將下列文件(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國立中央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一)個人履歷(含近6個月內照片、學經歷、通訊電話、手機、住址及其他詳細資料)。 (二)個人自傳。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身分證(正、反面)。 (五)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明書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電話:03-4227151分機57212,廖河順專員。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
| 聯絡Email |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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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2 ~ 114/05/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職稱
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2.須配合輪值,其任務以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為主。 3.學生兵役緩徵及儘後召集相關業務(含資料彙整報送、系統管理維護等)。 4.配合本校各項重大活動與會議工作之本組人力派遣管制。 5.組內財產設備管理。 6.學生生活輔導。 7.學生校外賃居訪視。 8.災害防救。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一)週休二日,須配合值勤,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二)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一)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 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二)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一)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4,960元,碩士學歷起薪40,335元);若為支領退休俸之軍、士官再任公職者,其薪資上限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資格條件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2.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3.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4.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5.具基本英語會話能力。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23日前將下列文件(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國立中央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一)個人履歷(含近6個月內照片、學經歷、通訊電話、手機、住址及其他詳細資料)。 (二)個人自傳。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身分證(正、反面)。 (五)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明書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電話:03-4227151分機57212,廖河順專員。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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