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通行費約僱話務員
公告日 | 113/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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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2 ~ 113/12/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
職稱 | 通行費約僱話務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坪林交通控制中心(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一段52號) |
工作內容 | 交控機電通信之監控、路況監視、接收、通報、系統運作維護作業及其他交辦事項,須24小時三班制輪值,上下班交通工具自備。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畢業或同等以上學歷。 (二)具備電腦基本常識及文書處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繳付證件: 1. 履歷表(參照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含照片(最近2吋彩色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及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證明文件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應徵者為男性者適用)。 以上證件請依序裝訂成冊置入信封後密封,以掛號交寄(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約僱話務員」。 (二)報名地址: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一段52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坪林交通控制中心林小姐收,聯絡電話(02)26657230轉3330。 (三)收件截止日:113年12月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甄選項目: 1.筆試40%(內容為高速公路交通相關常識,以本局網頁內容為出題範圍)。 2.面試60%。 (五)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並請攜帶前述(一)繳付證件2~4正本以供查驗,未符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六)退休公務員或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支領退休俸之軍官、士官人員,恐有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俸)之情事,請先行衡量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退休審定函影本)。 (七)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遇同性質之約僱話務員出缺時,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該職月支工作報酬新臺幣38,640元。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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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2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通行費約僱話務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交控機電通信之監控、路況監視、接收、通報、系統運作維護作業及其他交辦事項,須24小時三班制輪值,上下班交通工具自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畢業或同等以上學歷。 (二)具備電腦基本常識及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繳付證件: 1. 履歷表(參照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含照片(最近2吋彩色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及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證明文件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應徵者為男性者適用)。 以上證件請依序裝訂成冊置入信封後密封,以掛號交寄(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約僱話務員」。 (二)報名地址: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一段52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坪林交通控制中心林小姐收,聯絡電話(02)26657230轉3330。 (三)收件截止日:113年12月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甄選項目: 1.筆試40%(內容為高速公路交通相關常識,以本局網頁內容為出題範圍)。 2.面試60%。 (五)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並請攜帶前述(一)繳付證件2~4正本以供查驗,未符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六)退休公務員或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支領退休俸之軍官、士官人員,恐有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俸)之情事,請先行衡量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退休審定函影本)。 (七)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遇同性質之約僱話務員出缺時,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該職月支工作報酬新臺幣38,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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