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行政組員
公告日 | 114/05/13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12 ~ 114/05/2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
職稱 | 行政組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聘用單位: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總召學校(國立彰化高級中學輔導處) 地址:彰化市中興路 78 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研究發展組相關業務。 (二)辦理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總召學校暨彰化駐點服務學校相關業務。 (三)辦理本校輔導處相關業務。 (四)支援國教署相關行政庶務工作。 (五)協助其他相關輔導行政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畢業。 2.具有學校輔導工作經驗者或專案計畫助理、編輯刊物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具專業行政知能、心理衛生推廣熱忱:有資訊能力、文書處理能力、網頁管理能力、個案管理能力等及願配合校務工作內容者。 4.年齡、性別不限,男性須役畢持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 5.無「教師法」第 14 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 9 條所規定之情事 者。(請檢附具結書) 6.中華民國國民。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須在台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 支薪: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行政組員工作酬金參考表」之學(碩)士標準編列(學士薪資每月新臺幣 3 萬 6,174 元,碩士薪資每月新臺幣 4 萬 1,370 元, 之後視考核成績及計畫經費情形續僱及晉薪,享勞保、健保、勞退及年終工作獎金,其他相關福利比照勞動基準法)。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日期及方式:即日起至 114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17:00 前將審查文件寄達或送達(以郵戳為憑) 500 彰化市中興路 78 號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輔導處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專案行政組員」,(報名時所繳附之資料恕不退件,亦不接受補件)。 (二)審查文件(一式 4 份,請裝訂成冊,依序擺放): 1.報名表、個人自傳(自行參閱本校公告報名表件-A4 格式,電腦打字,500 字以上) 2.證件影本: (1)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後)。 (2)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 (3)退伍令或免服兵役義務證明(無則免附)。 (4)原住民族請附「戶籍謄本」、身心障礙人員請附「身心障礙手冊」。 3.其他有利之審查資料(例:工作、實習、社團,辦理活動經驗等,可列表呈現)。 4.如係退休公教人員再任本職務,則停發月退休金及停止優惠存款;如有支領退休俸之軍職人員,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 5.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二、本次甄選簡章及相關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公告下載參閱。 三、聯絡方式:請洽本校 04-7222121 分機 35001(輔導處)陳主任;35202(輔諮中心)李小姐。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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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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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12 ~ 114/05/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職稱
行政組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研究發展組相關業務。 (二)辦理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總召學校暨彰化駐點服務學校相關業務。 (三)辦理本校輔導處相關業務。 (四)支援國教署相關行政庶務工作。 (五)協助其他相關輔導行政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 2.具有學校輔導工作經驗者或專案計畫助理、編輯刊物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具專業行政知能、心理衛生推廣熱忱:有資訊能力、文書處理能力、網頁管理能力、個案管理能力等及願配合校務工作內容者。 4.年齡、性別不限,男性須役畢持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 5.無「教師法」第 14 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 9 條所規定之情事 者。(請檢附具結書) 6.中華民國國民。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須在台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 支薪: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行政組員工作酬金參考表」之學(碩)士標準編列(學士薪資每月新臺幣 3 萬 6,174 元,碩士薪資每月新臺幣 4 萬 1,370 元, 之後視考核成績及計畫經費情形續僱及晉薪,享勞保、健保、勞退及年終工作獎金,其他相關福利比照勞動基準法)。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日期及方式:即日起至 114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17:00 前將審查文件寄達或送達(以郵戳為憑) 500 彰化市中興路 78 號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輔導處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專案行政組員」,(報名時所繳附之資料恕不退件,亦不接受補件)。 (二)審查文件(一式 4 份,請裝訂成冊,依序擺放): 1.報名表、個人自傳(自行參閱本校公告報名表件-A4 格式,電腦打字,500 字以上) 2.證件影本: (1)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後)。 (2)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 (3)退伍令或免服兵役義務證明(無則免附)。 (4)原住民族請附「戶籍謄本」、身心障礙人員請附「身心障礙手冊」。 3.其他有利之審查資料(例:工作、實習、社團,辦理活動經驗等,可列表呈現)。 4.如係退休公教人員再任本職務,則停發月退休金及停止優惠存款;如有支領退休俸之軍職人員,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 5.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二、本次甄選簡章及相關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公告下載參閱。 三、聯絡方式:請洽本校 04-7222121 分機 35001(輔導處)陳主任;35202(輔諮中心)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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